English

顶风违纪到风景名胜区开会游玩者戒

1999-09-0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袁祥 通讯员孙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袁祥通讯员孙琳)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天提供的消息,辽宁省卫生防疫站因违反规定到黄山召开会议受到该省纪委、监察厅的严肃查处,省卫生防疫站副站长窦志勇等人分别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就此事发出通报。

这起顶风违纪案件是今年6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检查组对部分风景名胜区明查暗访时发现的。本报记者随检查组参加了此次明查暗访工作。

今年5月初,辽宁省卫生防疫站所属研究、生产人用狂犬疫苗的安迪高科技公司,向该站分管疫苗工作的副站长窦志勇提出,在黄山召开销售会,以增强会议的促销效果。窦志勇同意后,向主持工作的副站长赵卓等作了汇报。经赵同意后,辽宁省卫生防疫站以辽卫字〔1999〕第37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召开全省疫苗工作会议的通知》,发至各市卫生防疫站,并抄送省卫厅防疫处。通知中明确开会地点为安徽省黄山市花溪饭店。会前,窦志勇还邀请辽宁省卫生厅防疫处副处长闫大伟参加会议,闫又将有关情况先后向该处处长和主管副厅长郑殿祥作了汇报。辽宁省有10个市的卫生防疫站和省卫生防疫站及安迪高科技公司的有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了会议。会议于6月1日上午召开,只进行了半天。6月1日下午,与会人员参观了西递村的明清建筑。6月2日,与会人员去黄山游玩。当天晚上,在会议住处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检查组查出。6月3日,与会人员去了浙江省杭州市。6月4日早,宣布会议结束。窦志勇、闫大伟等8人,由杭州某公司帮助安排并承担费用,去千岛湖游玩。

通报指出,辽宁省卫生防疫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1998年11月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且是在新闻媒体对“两办”通知作了广泛宣传,各级党组织正在狠抓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下发生的,实属顶风违纪。更为严重的是,在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检查组当场查出并指出错误后,他们还继续旅游。为严肃党纪政纪,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辽宁省卫生防疫站副站长窦志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辽宁省卫生防疫站主持工作的副站长赵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同意到黄山参加会议并参与公款旅游的辽宁省卫生厅防疫处副处长闫大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辽宁省卫生厅副厅长郑殿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参加会议人员的会议费,按违纪款收缴。

通报指出,窦志勇等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然而他们却公然违反党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不仅跨地区召开会议,而且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黄山风景名胜区开会并旅游,错误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落实“两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要结合“三讲”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发现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理,造成后果的,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关于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详见“背景新闻”《黄山九华山明查暗访记》)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